宁夏:将高龄津贴扩增到80周岁以上全体老年人******
中新网银川1月29日电 (记者 杨迪)记者29日从宁夏民政厅获悉,日前,宁夏民政厅、财政厅、人社厅联合印发《关于完善高龄津贴制度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《通知》中提到,自今年1月1日起,宁夏高龄津贴发放范围由8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扩大到80周岁以上全体老年人。
据介绍,《通知》旨在提高老年人优待水平,推动老年社会福利向适度普惠型发展。《通知》规定,凡持有宁夏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,可纳入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制度范围。固定收入包括离退休费和基本养老金等,不含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、子女赡养赠予和遗属生活费、优抚对象享受的优待抚恤金等。
《通知》新增了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范围,凡持有宁夏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、未享受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的人员(已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高龄补贴待遇人员不重复纳入),均可享受高龄老年人津贴。
《通知》还规定了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标准。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发放标准为:80-89周岁城市户籍每人每月发放450元,80-89周岁农村户籍每人每月发放270元;90周岁以上城乡户籍每人每月发放500元。新增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标准为:80-89周岁每人每月发放100元,9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发放200元。
《通知》介绍,宁夏高龄老年人津贴实行分类分档发放的原则,并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、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进行调整。有条件的地区,可适当提高标准。(完)
搜索
复制
重庆将支持纳税人在境外直接使用人民币跨境缴税******
中新网重庆2月3日电 (牟馨馨 陈颖)记者3日在重庆市税务局召开的全市税务工作会议上获悉,2023年将支持纳税人在境外通过网上申报等方式,依托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与人民币跨境支付机制,直接使用人民币跨境缴纳税款。
2023年,重庆市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作为“一号工程”和全市工作的总抓手。重庆税务部门今年将促进两地税费业务事项、数据应用、岗责体系深度融合,统一税费政策执行口径,联合建立税收政策执行审核机制,健全能源开发企业税收征管服务协调机制,组建跨省市税收分析团队,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。
此外,重庆税务部门还将通过落实支持创新税费优惠政策,推动《支持企业上市涉税事项办理工作指引》落地,做精“国际税收指引”“项目税务管家”两个品牌,推动离境退税“即买即退”落地等举措,助力重庆开放平台和开放通道建设。
重庆税务部门今年还将加快推动税收执法、服务、监管的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,优化数据归集与存储方式,整合历史数据,丰富使用场景,提升数据使用效率,强化数据算法和模型开发,逐步实现税收业务从流程驱动向数据驱动转变。(完)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